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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你打的“货拉拉”涉嫌非法营运 成都交警等部门已联合约谈

2025-10-21 04:48 来源:旺达屋 点击:

你打的“货拉拉”涉嫌非法营运 成都交警等部门已联合约谈

近日,成都交警四分局联合多部门约谈货拉拉成都分公司。成都交警四分局连连挡获贴有“货拉拉”标志的面包货车,这些车不仅随处张贴影响行车安全的“货拉拉”标志广告语,且其中很大一部分都不是营运车辆。

四川手机报记者从交警四分局获悉,这些被挡获的“货拉拉”车辆除了在后挡风玻璃、车身两侧贴“货拉拉”标语,还将原来核载为7人的非营运小型面包车后排座椅全部拆除,用于拉货。而驾驶员则声称,他们均在货拉拉APP上注册,审核通过后便可以在平台抢单。

据货拉拉公司成都分公司负责人介绍,司机通过APP进行注册,通过审核后便可上线接单,而接单模式则是由平台发出订单后,驾驶员自行判断是否抢单、抢哪一单。该负责人表示,在这些注册的车辆里不乏非营运车辆,并承认,APP确实存在弊端,让申请者有空子可钻,加之后台漏洞,导致在审核车辆时出现了很大的疏漏。

记者了解到,货拉拉公司所属车辆不仅涉嫌多条交通违法、非法营运,在安全生产管理、企业管理方面都存在违法问题。

目前,职能部门已责令货拉拉成都分公司再次整改,各职能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执法。

交通违法:

1、依据《道法》第90条,《实施条例》第65条第10项,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,处罚50元。

2、依据124号令第57条,擅自改变机动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相关技术数据的,处罚500元。

3、依据《道法》第90条,《实施办法》第65条第4项,124号令第56条第1款第2项,机动车喷涂、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、影响安全驾驶的,处罚200元。对粘贴的“货拉拉”广告语,现场要求驾驶员进行清除,拉运的货物由其他车辆进行转运。

非法营运: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如不清理,将予以罚款3万元。